法人是什么意思(怎么才能成为法人?)
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:2022-08-31 16:06:51在法律法规中我们经常会听说到“法人”这个词,但是到底什么是法人,法人是个人还是组织,我们可能大多数人都不了解,下面就一起来看一下!
一、什么叫法人?
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,成为享有权利、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。
《民法典》以法人成立目的的不同为标准,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、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。
二、法人的特点有:
1、法人是集合性主体,法人是人的集合体与财产的集合体的有机统一;
2、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;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3、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,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。
《民法典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。
第五十八条规定,法人应当依法成立。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、住所、财产或者经费。
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设立法人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,依照其规定。
三、成立法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?
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,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,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:
第一,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,是法律意义上的"人",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,其依法产生、消亡。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、生存的人,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。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,具有自然属性,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。
第二,虽然法人、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,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,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。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,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,但在中国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(2013修订)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。对比之下,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。
第三,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,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十八条规定,法人应当依法成立。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、住所、财产或者经费。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设立法人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,依照其规定。
可以看到,法人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人,而是一个被人格化的、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、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,是不是跟想象中的“法人”大相径庭,不过相信大家现在就明白法人是什么意思了。